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5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592号公司1号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42名,所代表股份数为584,121,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497%。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所代表股份数为519,418,1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31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名,所代表股份数为64,703,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179%。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并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872,1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872,1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872,1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237,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117,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62%;反对34,355,0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5%;弃权1,648,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729,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93%;反对34,355,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18%;弃权1,648,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860,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249,5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472,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2%;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249,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665,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9%;反对27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277,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2%;反对2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4%;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964,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52%;反对39,979,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44%;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76,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85%;反对39,979,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21%;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3,932,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544,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107,5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2%;反对65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弃权1,356,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719,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15%;反对6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3%;弃权1,356,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1%。
1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405,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0%;反对2,538,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6%;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017,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0%;反对2,538,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6%;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1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405,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0%;反对2,538,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6%;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017,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0%;反对2,538,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6%;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2,811,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8%;反对1,132,2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423,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6%;反对1,132,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弃权177,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