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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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钱群英女士,董事蒋中先生、陈颐女士,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张旭先生、陈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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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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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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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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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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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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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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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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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9.01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5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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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最高担保额4,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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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议案名称: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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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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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议案名称: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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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议案名称: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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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议案名称: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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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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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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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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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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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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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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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6.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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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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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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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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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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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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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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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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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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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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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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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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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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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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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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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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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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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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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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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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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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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6项议案(含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其中第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8、9、10、11、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嘉、王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吴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共计注销38,000股股票。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12,323,832股变更为712,285,8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12,323,832元变更为人民币712,285,83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将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2-65686153
5、传真号码:0512-65270086
6、邮编:215124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