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三楼北C106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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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文元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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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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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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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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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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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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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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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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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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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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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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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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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关联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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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关联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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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关联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5、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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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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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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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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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13、14、16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11、15、17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7-10、12-16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12、13、14涉及关联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理民、韩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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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