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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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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3-1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154,395,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7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04,742,3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7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9,653,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9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5,937,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范思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5位,合计1,013,558,97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140,836,6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79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627%;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3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98,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3%;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律师、范思远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