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31人,代表657,401,2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43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539,473,8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9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17,92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36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七)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55,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93%;反对股数1,8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83%;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0876%;反对股数1,8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1.105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55,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193%;反对股数1,8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83%;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0876%;反对股数1,8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1.105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16,1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4446%;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417%;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539,453,259股回避表决,关联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98,550,797股放弃表决权。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6,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09%;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6%;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6355%;反对股数1,8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5578%;弃权股数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568,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212%;反对股数1,8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763%;弃权股数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7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7301%;反对股数1,8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0.4582%;弃权股数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1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张春玲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嘉凯,证券代码:00091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1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除了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嘉凯”。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18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始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每日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嘉凯”。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