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3-030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宝先生、王翔宇先生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由13.46%增加至14.4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3年5月18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通知,江苏美乐的一致行动人王国宝先生、王翔宇先生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上海凤凰A股5,152,9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0%(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王国宝先生、王翔宇先生的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前,江苏美乐持有上海凤凰A股64,743,7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2.56%;一致行动人王翔宇先生持有上海凤凰A股4,619,9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90%;江苏美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凤凰A股69,363,7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3.46%。
本次增持后,江苏美乐持有上海凤凰A股64,743,7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2.56%;王翔宇先生持有上海凤凰A股9,562,8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86%;王国宝先生持有上海凤凰A股2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4%;江苏美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凤凰A股74,516,6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4.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江苏美乐
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5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住所:镇江市丹阳市司徒镇正德路9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96789467B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轮椅及其配件、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电线电缆及一类医疗设备的销售;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王国宝先生
姓名:王国宝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1119196308******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司徒镇
3、王翔宇先生
姓名:王翔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1181198304******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司徒镇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4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润东先生,独立董事王高先生、樊健先生因公务无法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鲁桂根先生、缪伟东先生因公务无法参会;
3、董事会秘书朱鹏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高翠女士、总会计师曹伟春先生、总工程师姚春燕女士、总经济师樊高鸿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尚京典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上海凤凰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上海凤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上海凤凰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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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王翔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阳、张琦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