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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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吉林先生因公务行程冲突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江泽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许明哲、高云辉和杜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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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证券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利源股份”,启用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一、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说明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利源股份”,英文简称由“LYPM”变更为“LIYUAN”,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公司将证券简称变更为“利源股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自2023年5月19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利源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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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交易收入及关联交易支出两部分。
关联收入范围:关联方长春旭阳合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合心”)向公司采购产品。关联支出范围:公司向关联方旭阳数字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数字”)接受软件服务;公司向关联方长春旭阳陕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陕鼓”)接受工程总包。预计202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约人民币906.61万元。
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明哲、高云辉、杜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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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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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春旭阳合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明哲;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999号的办公用房7楼701室;经营范围:智能制造相关技术、材料、零部件、装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及销售;企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咨询、设计;机电设备、机械零件、模具、铸件、铸造用原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非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图书、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网上贸易代理;仓储运输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械设备、房屋租赁;增值电信业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旭阳合心总资产为235.16万元,净资产为-254.62万元,营业收入为99.16万元,净利润为10.18万元。
本公司董事长任旭阳合心董事长,控制旭阳合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旭阳数字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千朋路888号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4楼4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园区管理服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旭阳数字总资产为31.12万元,净资产为-57.32万元,营业收入为41.60万元,净利润为-3.72万元。
本公司董事长过去12个月任旭阳数字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3、长春旭阳陕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千朋路888号旭阳工业园区主楼3-30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截至2023年3月31日,旭阳陕鼓总资产为277万元,净资产为241万元,营业收入为149万元,净利润为4万元。
本公司董事任旭阳陕鼓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软件服务;接受关联人工程总包。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约为906.61万元。
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型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市场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