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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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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继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0,235,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75.0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5,275,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57.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4,959,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17.76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324,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4.91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7,015,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4.87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9,900,097股的0.04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30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32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30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70,899,114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9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27,356,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95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21%;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弃权27,356,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92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4,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7,303,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1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喻永会、李长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