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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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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周五)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1,170,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9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0,511,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7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5,798,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138,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65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21%。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06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2%;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8,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6%;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曲光杰、朱培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