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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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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彬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高祥明、张志刚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张静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拟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之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9《关于拟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之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议案10《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66,789,264股,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10《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3-02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决定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回购25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894,030股;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调动、退休的26名激励对象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642,170股;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回购辞职的1名激励对象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0,150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8,566,35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53,788,87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45,222,52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7月3日。

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2

联系电话:0991-3890166

联 系 人:卢涌 龙溢香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