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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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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705,089,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0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98,001,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5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87,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87,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7,087,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89%。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1,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413,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689%;反对413,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64%;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2,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5%;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16%;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3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1,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689%;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37%;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4%。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2,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5%;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16%;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3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1,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413,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689%;反对413,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64%;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

提案6.00 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981,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93,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79,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33%;反对93,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0%;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4,661,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5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689%;反对412,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37%;弃权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建民、孙诗燕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