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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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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7名,代表股份3,968,041,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7.712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22,121,79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146,638,02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6,875,483,76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名,代表股份2,462,431,141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81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03名,代表股份1,505,610,74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898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955,676,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84%;反对1,020,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11,344,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7,597,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06%;反对1,020,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11,344,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6%。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955,676,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84%;反对1,020,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11,344,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7,597,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06%;反对1,020,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9%;弃权11,344,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6%。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952,543,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4%;反对4,17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1%;弃权11,327,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4,464,1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7%;反对4,17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8%;弃权11,327,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65%。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955,696,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89%;反对1,018,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11,327,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18%;反对1,018,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11,327,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65%。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65,523,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5%;反对2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49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7,44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4%;反对2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49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1%。

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826,148,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241%;反对139,380,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126%;弃权2,5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8,06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002%;反对139,380,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75%;弃权2,5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7.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826,745,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91%;反对138,78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975%;弃权2,5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8,666,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364%;反对138,78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3%;弃权2,5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826,770,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98%;反对138,757,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969%;弃权2,5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8,691,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379%;反对138,757,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097%;弃权2,5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4%。

9.2023年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745,229,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21%;反对103,308,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826%;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4,140,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64%;反对103,308,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613%;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10.2023年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总表决结果:同意3,744,020,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07%;反对104,51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0%;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2,932,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5132%;反对104,51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345%;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745,229,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21%;反对103,308,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826%;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4,14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64%;反对103,308,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613%;弃权2,5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12.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65,074,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2%;反对3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6,995,6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2%;反对36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13.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890,054,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6%;反对75,38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8%;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1,975,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34%;反对75,38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0%;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14.关于2023年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65,299,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反对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2,5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7,221,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8%;反对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2,5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15.关于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409,91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43%;反对555,52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99%;弃权2,6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1,831,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6.1731%;反对555,521,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3.6687%;弃权2,6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2%。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2,986,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8162%;反对242,721,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169%;弃权42,334,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64,90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7235%;反对242,721,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07%;弃权42,334,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658%。

17.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4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65,003,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43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46,924,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9%;反对43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弃权2,6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

18.关于2023-2025年度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839,089,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4%;反对61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11,351,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8,000,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50%;反对61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1,351,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0%。

本次会议共审议18项议案,第5-8项以及第12-13项、第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旦宁、刘加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登记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已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的同时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2、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以及核查对象本人进行了查询和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记录,此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系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