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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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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在公司总部大楼405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 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景广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1,087,212,465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3,178,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周子豪及裴嘉帅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2,435,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7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742,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870%。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81,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81,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7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61%;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98%。

议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61%;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98%。

议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61%;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98%。

议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61%;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98%。

议案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01,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4,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59%;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2,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61%;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98%。

议案7.00 《关于确认2022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01,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4,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59%;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33,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03%;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4,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59%;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274,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61%;反对903,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7,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71%;反对90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为营销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964,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9%;反对6,213,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95%;反对6,213,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964,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9%;反对6,213,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95%;反对6,213,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万宝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391,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30%;反对1,638,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227%;反对1,638,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166,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8%;反对1,011,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514%;反对1,011,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01,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4,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59%;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5.00 《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01,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4,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59%;反对276,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周子豪及裴嘉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山河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