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专户(账号:399000100100260492,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677,887.69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帐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