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江苏领储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领储宇能”或“控股子公司”),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昱能科技”)持有领储宇能5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公司:江苏领储宇能科技有限公司;最高保证担保额度: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领储宇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3幢507室
法定代表人:LING ZHIMIN (凌志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根据截止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领储宇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南京红岩低碳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为领储宇能创业团队出资成立的持股平台,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对领储宇能具有稳定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系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扩产项目建设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领储宇能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领储宇能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控制权,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光伏储能业务。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昱能科技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
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在综合考虑公司持有外币存量情况,结合2023年预计业务开展收汇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3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销售业务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金额不断提升,外币资产在公司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
2、主要涉及的外币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从事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及欧元。
3、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业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4、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同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财务报表上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虹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向商业银行提出的融资申请,公司对被担保对象领储宇能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凌志敏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0项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在对第10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潘建清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金、赵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昱能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7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7日
至2023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6月5日17:0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嘉兴科技城)1号内1幢3楼
联系电话:0573-83986968
电子邮箱:public@apsystems.cn
联系人:邱志华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