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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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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02,950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归属18,00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384,95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25日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1年6月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6、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1年8月13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7、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1年12月27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64,000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决议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64元/股调整为21.96元/股,同时作废处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18,000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2月25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8月24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1.6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7、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384,950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决议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64元/股调整为22.37元/股,同时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3,3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归属情况:

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各有3人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其中1名激励对象于两批次均获授限制性股票)。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的归属情况:

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各有3人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其中1名激励对象于两批次均获授限制性股票)。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情况:

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本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5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2,950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归属18,00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384,95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20,905,867股增加至121,308,817股。本次归属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4日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3]第ZA132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前述7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006,611.5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02,95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03,661.5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308,81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21,308,817.00元。

公司本次归属的402,95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61,960.0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本次归属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1,308,81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95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和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5,679,3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30.50%减少至29.4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和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和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珞珈”)、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珞珈”)(以下合并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聚辰股份股东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北京珞珈、武汉珞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已由权益变动前的30.50%减少至29.41%,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3、以上表格中“其他1”变动方式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2年9月8日完成,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20,841,867股增加至120,905,867股,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4、以上表格中“其他2”变动方式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5月19日完成,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20,905,867股增加至121,308,817股,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等安排。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桐乡市亦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保证向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桐乡市亦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亦鼎投资”)持有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785,3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亦鼎投资计划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416,83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截至2023年5月22日,亦鼎投资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5月19日完成,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20,905,867股增加至121,308,817股,亦鼎投资持股比例相应由归属前的7.27%被动稀释至7.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