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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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
第一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权益归属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3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

第一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权益归属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和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票4,843,900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账户,本期持股计划股票受让已完成。

3、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期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由4,843,900股调整为9,488,6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17%。

4、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锁定期情况

(一)归属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期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本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设立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对应的权益将根据公司专项考核制度以及持有人归属期内专项考核结果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持有人归属期内专项考核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持有人每个归属期归属的标的股票对应权益比例如下:

当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日起对应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在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的情况下,标的股票权益的归属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直接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

本持股计划在各归属期期满后,以公司完整会计年度对持有人的专项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专项考核系数及当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持有人的专项考核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持有人当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数量=目标归属数量×个人专项考核系数。

持有人基于当期个人专项考核结果未获归属的权益,不可递延。

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因个人专项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收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收益重新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出售后的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二)锁定期届满情况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锁定期届满情况

2022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4,843,900股(已根据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调整为9,488,644股),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已过户完成。截至本公告日,本期持股计划设立的12个月锁定期已届满。

2、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40%,根据公司专项考核制度以及持有人归属期内专项考核结果,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朱晓东先生、高军先生、沈晓炜先生、郦珺女士、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共计归属1,138,637股,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共计归属2,656,820股,合计归属3,795,457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后续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持有人在决定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四、存续、变更及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展期事宜需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存续期内《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的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动终止或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本期持股计划终止: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且本期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控制权变更等情形,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期持股计划继续实施,但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定缩短或延长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或提前终止本期持股计划的除外。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2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

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3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会议同意设立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李王华、朱卫刚、李月华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同日,公司召开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李王华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持有人。除李月华在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系公司的参股股东)处担任经理职务外,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均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