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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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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诸暨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霍新潮先生、金锦女士、姚佰林先生、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七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诸暨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盈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66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8,88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6,660,000股变更为128,88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纬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19.99万元和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3.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可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再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总额的,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方向。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9,01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55.0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3.07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19.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1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5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14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19.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核查意见》;

5、《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14号)。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纬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纬科技”)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8,147.4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1,444.2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对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3年6月6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佰林、姚芦玲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日起启用新的公司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邮箱地址为:ybl@jsspring.com

变更后邮箱地址为:hwdmb@jsspring.com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起正式生效,新电子邮箱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