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8号,上海华美达大酒店,4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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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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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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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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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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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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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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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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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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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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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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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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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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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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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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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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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7关联股东周建华先生、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菡清女士、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已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菡清女士及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昊、林夷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