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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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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年度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年度对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2.2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第五个赎回开放期为2023年5月29日(含)至2023年6月2日(含)之间的5个工作日。投资人应当在上述赎回开放日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第五个申购开放期为2023年5月29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之间的20个工作日。投资人应当在上述申购开放日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申请。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没有触发上述合同终止条款,且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则自第五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2023年6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六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提供前端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自2023年5月29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自2023年5月29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直销机构的转换业务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如有),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及相关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7.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大额申购超限交易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提高投资者交易体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5月26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已公告的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规则。

调整后相关大额业务超限交易规则如下:

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限制金额,则将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存在单笔申请金额超过限制金额的,对该笔申请不超过限制金额(含)的部分给予确认,不存在单笔申请金额超过限制金额的,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限制金额(含)的申请给予确认,超过限制金额的部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如单日单笔或多笔的累计申请金额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基金份额金额超过限制金额(含)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以上调整仅针对本公告发布日前已存在且尚在限制期内的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公告(详细公告清单见附件)。即日起若本公司新设置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业务规则以新发布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清单

关于富国优质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年0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05月26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23年05月26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5日

富国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富国基金”)与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腾汇富”)协商一致,自2023年5月29日起,辉腾汇富停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包括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转托管业务。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建议投资者自行对其通过辉腾汇富持有的富国基金旗下基金份额进行转托管或赎回操作。投资者未作处理的,本公司将于2023年5月26日将上述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具体如下:

对于已自行在富国基金直销渠道开立直销账户的投资者,本公司将于2023年5月26日统一完成上述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工作。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可自行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转换等业务。

对于未在富国基金直销渠道开立直销账户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晚于2023年5月26日统一为投资者开立直销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上述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资者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方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转换等业务。

本次业务终止及转托管操作不会对投资者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造成影响。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