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3-0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和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董事长高迎欣,董事李汉成、刘宁宇、袁桂军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14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郑万春,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赵鹏、刘纪鹏、解植春、彭雪峰、曲新久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列席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决议
(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出现授信逾期,根据监管相关规定,卢志强副董事长在本行董事会的表决权受到限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第二次通知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 本行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号)。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会,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公告本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 单独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提出《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本行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议案列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五)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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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本行已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分别发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号),公告本行将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单独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提出《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本行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议案列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请见附件1。上述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2日公告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中国民生银行东门一层第三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9日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六)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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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2022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于2022年10月29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5、16、17、18、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本行将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1. 拟出席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大会回执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4。
2. 拟出席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之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出席登记手续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八、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电话:010-58560975、58560824
传真:010-58560720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及附件3。
(五)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5.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5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现将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 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
),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支用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本次核定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中包括:本行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包含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100亿元银行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关联授信;本行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包括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通道费等非授信业务。
核定的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占本行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1.88%,占本行2023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52%。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行关联法人。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集团关联交易额度项下各授信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 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
)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3-03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人民币(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支用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
本次核定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中包括:本行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包含大家保险及下属子公司以100亿元银行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关联授信,授信类关联交易中贷款不得为信用方式;本行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包括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通道费等非授信业务。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业务金额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2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品种期限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确定的期限上限,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利费率水平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银行存单质押、金融债券质押、房产抵押等本行认可的组合担保方式。
● 股东大会审议:
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审批通过后,大家保险在本行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为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占本行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1.88%,占本行2023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52%。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大家人寿在本行综合授信金额为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占本行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5.15%,占本行2023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3.69%。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由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3年5月2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2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并将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大家人寿综合授信同时生效。
董事会审议《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杨晓灵先生、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集团关联交易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大家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直接持有大家人寿99.984%股权,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0.016%。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核定大家保险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支用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本次核定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中包括:本行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包含大家保险及下属子公司以100亿元银行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关联授信,授信类关联交易中贷款不得为信用方式;本行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包括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的存款、业务手续费、业务通道费等非授信业务。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给予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业务金额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综合授信业务),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2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品种期限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确定的期限上限及相关规定要求。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银行存单质押、金融债券质押、房产抵押等本行认可的组合担保方式。
定价政策:本行与大家保险以及大家人寿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集团关联交易额度项下各授信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大家保险以及大家人寿的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