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
重要提示
1、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7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或称“锁定持有期”)限制,即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章节。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本基金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累计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包括该日)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投资人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12、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官网的公示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咨询购买事宜。
18、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具体内容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具体内容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内容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或称“锁定持有期”)限制,即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A
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377
C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C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378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或称“锁定持有期”)限制,即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六)基金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楼1522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八)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三)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期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人民币),则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人。
募集期末日(T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人民币-募集期首日起至T-1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单笔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多笔认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十一)基金认购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设置级差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且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且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可得到98,864.23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二)本基金的认购限额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累计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A”或“认购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C”。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销售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A”或“认购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C”。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销售机构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楼
法定代表人:张威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26947517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赖亮亮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23.8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楼1522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5353
传真: 021-61101630
联系人:张仕钰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5)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C馆5楼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13560729634
联系人:刘有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公司网址:www.simuwang.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1234567.com.cn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鲁育铮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9)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电话:021-60608983
传真:021-60608950
联系人:黄子珈
客户服务电话:021-60608980
公司网址:www.ajwm.com.cn
(1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董一锋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王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孔安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2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电话: 010-59336544
传真:010-63156532
联系人:焦金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2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联系人:曾健灿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2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2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电话:010一59403028
传真:010一59403027
联系人:孙博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8.jrj.com.cn
(2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电话:021-60818249/13564799493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茜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3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为: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蒋凯帆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danjuanfunds.com
(3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靠近2/10号线虹桥火车站)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联系人:黄欣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3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 龚江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4)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联系人: 卢亚博
客户服务电话:400 080 8208
公司网址:www.100bbx.com
(3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 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3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孙琦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 2782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宋晋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http://www.myfund.com/
(42)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15626219801
传真:021-50206001
联系人: 林志枫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威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逦迤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兆杰、陈逦迤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