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电子”),被担保人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龙南骏亚精密提供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敞口),为龙南骏亚电子提供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敞口)。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为龙南骏亚精密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85.40万元,为龙南骏亚电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642.5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5月23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电子向九江银行新增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敞口)、8,000万元(敞口)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85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22亿元的新增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龙南骏亚精密及龙南骏亚电子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8,485.40万元、21,642.52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龙南骏亚精密及龙南骏亚电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48,000.00万元、59,00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李强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FPC板、HDI板、软硬结合PCB及电子组装;自有产品进出口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担保额度:为龙南骏亚精密提供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敞口),为龙南骏亚电子提供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敞口)。
7、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40,798.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0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