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8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和要求,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上海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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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产品系公司上海分公司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上述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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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