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公司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瀚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瀚钰”)、厦门乔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瑞普医疗技术研究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乔成”)、厦门乔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瑞源成健康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乔荣”)合计持有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798,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0%。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2022年11月7日起上市流通。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2022年12月15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后,前述股东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3年2月3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5月22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股东厦门瀚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普荣”)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厦门瀚钰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间合计减持股份数量5,352,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因股票期权行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25,578,736股,占行权后的总股本为1.2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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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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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公司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详细见公司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瀚钰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瀚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承继于厦门乔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承继于厦门乔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普荣”)持有公司股份42,926,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瀚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乔川、厦门普荣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四楼K4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先成
出资额:20596.543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4462608M
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合伙期限:2015年12月1日至2035年11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项磊、刘晓芳、ZHOU MING、徐岩
2. 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先成
出资额: 231.399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W2LE83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2022-09-28 至 2042-09-27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刘敏、张海英、项磊
3. 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先成
出资额:102.81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W2LFE9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2022-09-28 至 2042-09-27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白向军、万征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间,厦门瀚钰、厦门乔成、厦门乔荣以及厦门乔川(股票承继于厦门乔成)、厦门普荣(股票承继于厦门乔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260,342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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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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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查阅。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门科技
股票代码:688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四楼K46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门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普门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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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四楼K4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先成
注册资本:20596.543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4462608M
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日至2035年11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项磊、刘晓芳、ZHOU MING、徐岩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四楼K46室
(二)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先成
注册资本: 231.399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W2LE83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2-09-28 至 2042-09-27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刘敏、张海英、项磊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4室
(三)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5室
执行合伙事务人:刘先成
注册资本:102.81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W2LFE9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2-09-28 至 2042-09-27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白向军、万征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二层E305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 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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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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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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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瀚钰、厦门乔川、厦门普荣无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普门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21.90%下降为10.17%。
自2022年12月15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后,前述股东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3年2月3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5月22日发布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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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厦门瀚钰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94,342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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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若出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不符的情况,为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总股本变动、送股、回购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普门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普门科技股票的情况,6个月内卖出普门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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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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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3年5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3年5月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3年5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