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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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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2023-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41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7,660,6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5,692,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中山润田及其关联人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中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变价处置1,370万股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3-040号)。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山润田函告,渤海信托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中山润田所持公司股票11,967,919股,中山润田持股从11.16%减少至9.64%,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山润田持有公司87,660,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5,692,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4%。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3-040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炬高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及其关联人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作出裁定:“强制变价被执行人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1,370万股股票。”

● 本次股份强制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函告,就渤海信托合同纠纷一案,其收到中山中院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20执480号之二】,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山润田及相关主体与渤海信托合同纠纷一案,日前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为中山中院,案号为(2023)粤20执480号。

二、执行裁定书的相关情况

中山润田于2023年5月24日知悉(2023)粤20执48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部分内容为:

强制变价被执行人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1,370万股股票。

三、案外人提执行异议的相关情况

中山润田于2023年5月24日了解,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公司)就上述执行案件向中山中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请求事项为请求中山中院依法中止对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1370万股股票的执行行为,中山中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3)粤20执异43号。

四、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股票执行情况

中山润田于2023年5月25日知悉,中山润田持有的中炬高新11,967,919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