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编号:2023-013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2,7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通永”)2023年度因经营业务需要,计划向银行贷款,需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锦江通永的2,700万元贷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金额包含2022年度延续至2023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宋园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顾谊晔
经营范围:进口、国产别克品牌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手车服务(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及汽车配件(除蓄电池)、润滑油、日用百货的销售,汽车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7821.34万元
负债总额:7479.83万元
资产负债率:95.63%
2022年度营业收入:26762.73万元
2022年度净利润:-494.2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本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按照资金需求予以安排,本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理由充分、合理。
3、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现有对外担保数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处于受控状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尚无直接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锦江通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2,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的0.70%。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编号:2023-012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 ,并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3号。
二、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14号 。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0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公告编号:2023-014
900914 锦在线B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宾馆郁金香厅(上海市延安西路2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
至2023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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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七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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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6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电话:021-52383315
3、登记方式:
⑴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⑵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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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1楼 锦江在线董秘室
电话:021-63218800,邮箱:shenyun@jinjiangonline.com,传真:021-63213198。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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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