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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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陕证监函﹝2023﹞189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 年5月5日公告拟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乌鲁木齐市金宝利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利丰)100%股权。现就本次收购事项函询如下:
一、金宝利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50,380.47万元,增值率为1022.21%,增值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开滦库车以及开滦库车的探矿权资产。请补充说明对长期股权投资-开滦库车的股东全部权益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在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基础上,最终确定其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及确定理由。
二、对于开滦库车探矿权转采矿权涉及的尚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请详细说明评估处理过程、相关文件依据、相关参数及其确定过程,未来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对本次评估结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你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本次评估选取的有关指标参数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出的,其与未来实际指标可能存在较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公告显示,开滦库车下属煤矿计划于2023年8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29年建成投产,建设周期较长。请补充说明取得采矿许可证尚需履行的手续,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子公司新疆黑猫建设煤化工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一期建设进度如何,本次收购是否能有效保证新疆黑猫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
五、你公司控股股东于2022年5月支付2.75亿元取得金宝利丰100%股权(以下简称前次收购),时隔一年左右时间即以5.53亿元转让给你公司。请补充说明本次收购较前次收购大幅溢价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次收购未由你公司优先取得的原因,控股股东是否违反IPO及再融资过程中作出的承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1.58亿元、短期借款余额19.3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10.92亿元、长期借款余额9.58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请补充说明本次收购是否进一步加剧你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请评估机构对上述第一至四项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及时对外公告,并在收到本函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我局报送书面回复意见及证明资料,回复意见一并对外公告。”
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问询内容及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