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9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69号成都棕榈泉费尔蒙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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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1-9、11-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提案11、12、13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提案1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四名,提案12选举独立董事三名,提案1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12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9: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一栋二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华、尚姝博
联系电话:028-86748930
传 真:028-80741011
电子邮箱:002946@newhope.cn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邮政编码:610023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6”,投票简称为“新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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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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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