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0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内容出现填报错误,现对该部分内容进行更正。相关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之“(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更正后: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二、《2022年度审计报告》更正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应收账款”之“(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更正情况:
更正前: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34,039,785.23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7.9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22,441,085.09元。
更正后: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34,039,785.23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7.9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21,350,029.63元。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并始终欢迎并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0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5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725,100股变更至505,482,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7,725,100元减少至505,482,6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卓越城一期一栋三楼306A
3、联系人:陈崇钦
4、联系电话:0755-23818518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