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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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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红京先生、邓仁祥先生、农颖斌女士、银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全世先生、梁丹妮女士、刘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秋芳女士、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红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化海南有限公司销售,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美国PNC金融服务集团战略分析师,2004年1月至6月任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总监,2004年6月至8月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4年9月创立道通有限并在道通有限任职(后整体变更为道通科技),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红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73,091,606股股份,通过东台阖瞬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14,091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邓仁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获计算机多媒体应用学位,2004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深圳车博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7年11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软件经理、应用软件开发总监,现任公司数字维修事业部总经理。

邓仁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513,163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农颖斌,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金融MBA学位。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财新传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6月1日任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2018年6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农颖斌女士通过东台阖瞬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银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程序员、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黑谷通讯有限公司C++工程师。2014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软件三部主管、软件三部副经理、诊断软件部总监,现任公司数字维修事业部副总经理。

银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5,75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全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5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学位。1994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系主任,1996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学院副院长,1997年至2014年12月任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8年至2018年10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电动汽车分会主任,1998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陈全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梁丹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广州、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担任兼职律师。

梁丹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秋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大专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任广东康优医药有限公司文员,2005年10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出纳、实测组负责人、国内销售区域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国内销售区域经理。

周秋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9,25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任俊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安徽华贝集团董事长秘书,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荣希贸易有限公司助理,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华旗资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合伙人。2014年5月起在公司担任监事。

任俊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瞿松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瞿松松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瞿松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市新力量通信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市心联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5年11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产品总监。

瞿松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625股股份,通过东台阖瞬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仁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周秋芳女士、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2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47778

邮箱:ir@autel.com

联系人:李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