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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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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2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43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9:00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何敏、姜春晖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4)。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何敏、姜春晖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5)。

四、关于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认定无需额外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何敏、姜春晖回避表决。

五、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3-046)。

议案一至议案四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6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

至2023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12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3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4-17经公司2023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4-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议案16、议案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 325 号公司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一17:

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4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

业绩补偿方案

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组业绩实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2020-2022年三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61.91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80.64%。

业绩补偿方案: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化集团”)同意以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补偿股份总数为75,742,364股,由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总价1.00元人民币进行回购。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渤化集团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的义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组事项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8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并同意豁免渤化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和盈利预测商定程序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确定置入标的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每年分别不少于人民币23,033.28万元、23,585.51万元和23,154.55万元。

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年10月19日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系公司前身)与渤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8年12月2日,天津磁卡与渤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2019年9月23日,天津磁卡与渤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

(二)补偿方式

如渤海石化在保证期间经审计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渤化集团应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对价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渤化集团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保证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渤化集团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四)补偿金额的调整

天津磁卡在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天津磁卡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由渤化集团中补偿股份义务人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五)减值测试后的补偿事宜

保证期间届满后,天津磁卡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渤化集团保证期间累积已补偿的股份价值(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保证期间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如有),则由渤化集团向天津磁卡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积已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假设自交割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标的资产未受到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测试补偿时,应补偿金额应先由渤化集团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数量=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若渤化集团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差额部分应由渤化集团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重组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内容及完成情况

基于公司2019年9月与渤化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东购买资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重组置入标的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每年分别不少于人民币23,033.28万元、23,585.51万元和23,154.55万元,相关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3]第31-00010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核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渤海石化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783.90万元、24,562.02万元、915.99万元。三年累计实现业绩承诺净利润56,261.91万元,实现率为80.64%,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

单位:万元

四、重组置入标的减值测试情况

鉴于补偿期限已届满,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渤海石化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1-00079号)表明不存在减值情形,渤化集团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五、因业绩承诺未完成需补偿的股份

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因重组置入标的未完成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渤化集团应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应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如下:

六、回购与注销股份的有关安排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上述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185,787,580股减少至1,110,045,21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185,787,580元减少至1,110,045,216元。公司将依据《盈利补偿协议》有关约定,及时将业绩补偿涉及的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减资手续。

七、业绩补偿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相关业绩补偿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手续,最终结果及具体时间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及时依规披露有关信息。

(3)因已知信息范围、时限相对有限,仍可能存在未被准确判断或充分识别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应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审核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未能完成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业绩补偿方案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的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实施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落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核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补偿方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业绩承诺约定。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4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9日,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认定无需额外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渤海石化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783.90万元、24,562.02万元、915.99万元。三年累计实现业绩承诺净利润56,261.91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80.64%。具体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公告》(临2023-026号)。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认定无需额外业绩补偿的议案》,明确了因重组置入标的未能完成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目标,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涉及补偿股数为75,742,364股。具体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临2023-044号)。

二、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化集团”)(即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东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在计算最终补偿金额时还应考虑置入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渤化集团保证期间累积已补偿的股份价值(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保证期间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如有),则由渤化集团向本公司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积已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假设自交割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标的资产未受到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减值测试补偿时,应补偿金额应先由渤化集团以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股份补偿数量=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若渤化集团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差额部分应由渤化集团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资产减值测试的情况

公司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积极推进重组置入资产的评估和减值测试等工作。为保证减值测试的公允性,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了《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1020号】及《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1-00079号)。对比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入资产作价的188,136.04万元,置入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310,995.79万元,其中,考虑业绩承诺期内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对母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红20,000.00万元及2021年1月母公司渤海化学向渤海石化增资68,000.00万元,调整上述因素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价值为262,995.79万元。对比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作价188,136.04万元,置入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四、减值测试后确定的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渤化集团应当以重组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其中业绩承诺未完成部分涉及补偿股数为75,742,364股。

结合上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最终补偿金额为36,432.08万元,最终补偿股数为75,742,364股,渤化集团应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如下:

五、后续回购与注销股份的有关安排

根据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盈利补偿协议》约定,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向渤化集团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185,787,580股减少至1,110,045,21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185,787,580元减少至1,110,045,216元。公司将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及《盈利补偿协议》有关约定,及时将业绩补偿涉及的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47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罗小英、戴宜丰、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4)。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罗小英、戴宜丰、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5)。

三、关于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认定无需额外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罗小英、戴宜丰、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