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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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5:00-17: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大厅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系深圳证券交易所系列业绩说明会“民企发展迎新机”主题特定活动。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图文与直播视频转播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及参与交流。

(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二维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邓伟明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宗元先生、保荐代表人金巍锋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7,778,037股,买入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1598%(以截止2023年5月28日总股本670,633,576股计算),成交总金额为503,427,981.01元(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64.72元/股。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4年5月29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966,68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9.0909%,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8户,涉及78个股东证券账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 年6月1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4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本次最终发行对象为18名,发行价格为70.65元/股,发行股数为60,966,688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9,666,888股增加至670,633,57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单位/本人承诺:自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8户,涉及78个股东证券账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966,68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9.090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股东账户名称于2023年4月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