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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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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3-04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一15:00;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下午2:00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188号爱尔大厦B1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3人,代表股份4,392,959,8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3,827,42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565,534,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8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570,683,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5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5,148,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565,534,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815%。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其中:提案 5、提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2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514,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47,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0%;反对514,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

提案2.00 《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25,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3%;反对512,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49,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4%;反对5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

提案3.00 《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23,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515,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46,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515,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221,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

提案4.00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06,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514,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38,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30,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0%;反对514,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38,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

提案5.00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74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7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71,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140,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7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提案6.00 《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98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66%;反对33,911,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9%;弃权62,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709,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469%;反对33,911,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22%;弃权62,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提案7.00 《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48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99,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6,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20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7%;反对99,3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376,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8.00 《关于2023年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0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51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33,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31,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3%;反对517,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7%;弃权233,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

提案9.00 《关于2023年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2,20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517,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33,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31,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3%;反对517,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7%;弃权233,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

提案10.00 《关于2023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8,959,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9%;反对3,926,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弃权73,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682,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90%;反对3,926,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1%;弃权73,6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提案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2,173,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846%;反对179,437,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6%;弃权1,34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896,7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210%;反对179,437,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425%;弃权1,34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