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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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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需要,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玉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介机构出具的本次重组加期审计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与备考审阅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本次《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3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需要,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介机构出具的本次重组加期审计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与备考审阅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本次《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3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其中房地产业审计客户11家、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立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立信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3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2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出席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人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0日9:30-16:30。

3、登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铁明

电 话:0531-81665777

传 真:0531-81665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6”,投票简称为“中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2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6月21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资源”或“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同时,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承接中润资源应付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3,757.72万元债务。本次重组无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中润资源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中润资源董事会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公告前一日,即2022年7月9日至2023年3月28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交易对方及其全部自然人和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六)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本次交易相关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部分主体存在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主体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主体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就自查期间股票交易行为,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并承诺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前述交易完全基于中润资源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中润资源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悉知、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中信建投证券泄露相关信息或建议中信建投证券买卖中润资源股票。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上述股票账户买卖中润资源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自查期间,本公司除上述申报情况外,没有其他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情况,也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中润资源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公司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中各项说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严高明就自查期间股票交易行为,出具了《关于自查期间买入股票的专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2、2022年11月29日,本人及马维钛业尚未前往置出资产开展尽调,上市公司亦尚未派遣人员前往马坎吉拉锆钛砂矿矿区所在地开展尽调,马维钛业与上市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事项达成具体合作意向。本人在上述时间点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价值的自行判断,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交易行为外,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行为。

3、针对上述已买入的股票,在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实施完毕后十二个月内,本人不会卖出已经买入的股票。

4、在本承诺作出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不会直接或通过他人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5、若上述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人自愿将上述交易行为获得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等资料,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等资料,法律顾问认为,在相关人员和机构作出的承诺真实、准确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承诺文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自查结论

经核查,中润资源董事会认为: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润资源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告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并购重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7号)。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比于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现就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内容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注:本说明表所述词语或简称与草案修订稿“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此说明。

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内容详见2023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