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六大管道管材、管件及配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278.33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东王文村(广青路治超检测站院内)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日
法定代表人:边乐永
主要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拓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台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及配管
合同金额:20,278.33万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合同设备所需进口配套设备(含进口部件、元件、材料等)及其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和国外验收费用等。其中合同设备款支付包括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结清款。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个月完成交货。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性能违约、交货迟延违约、关键技术资料迟延交付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47%。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六大管道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 报备文件:
1、《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六大管道管材、管件及配管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