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 合同金额: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瑞德”)于2023年5月30日与Volvo Ca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沃尔沃汽车”)签订了《交钥匙项目合同》,其中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合同金额为66,300.00万元(不含税),动力锂电池电芯涂覆智能生产线合同金额为32,800.00万元(不含税),合计合同金额99,100.00万元(不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约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对公司2023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较好履约能力,但鉴于本合同履行期间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豪森瑞德于2023年5月30日与沃尔沃汽车签订了《交钥匙项目合同》。本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豪森瑞德于2023年5月30日与沃尔沃汽车签订了《交钥匙项目合同》,其中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合同金额为66,300.00万元(不含税),动力锂电池电芯涂覆智能生产线合同金额为32,800.00万元(不含税),合计合同金额99,100.00万元(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Volvo Car Corporation
(2)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3)法定代表人:Jim Rowan
(4)注册资本:724,889股
(5)成立日期:1960年10月28日
(6)注册地址:Avd.50090 HB3S,405 31 GOTEBORG
(7)主营业务:汽车设计、开发、制造、营销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服务。作为一家汽车制造商,Volvo Car Corporation专注于生产高品质、安全和可持续的汽车产品。
(8)控股股东: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Volvo Car Group和Volvo Cars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其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瑞典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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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Volvo Car Group和Volvo Cars是指Volvo Car AB (publ.), Volvo Car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Volvo Car AB (publ.)的注册地址位于哥德堡,是一家在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Geely Sweden Holdings AB是最大的股东,持有其82%的股份和资本,最终由注册于中国杭州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Volvo Car AB (publ.) 持有其子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的股份,并为集团提供一定的融资解决方案。Volvo Car AB (publ.)间接通过Volvo Car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在汽车行业开展业务,业务涉及汽车的设计、开发、制造、营销和销售以及相关服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沃尔沃汽车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业务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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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对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合并列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动力锂电池模组Pack智能生产线
1、合同金额:66,300.00万元(不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3、履行地点:瑞典哥德堡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约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署地点:中国大连
7、其他条款:合同对技术资料、质量标准、保密义务、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动力锂电池电芯涂覆智能生产线
1、合同金额:32,800.00万元(不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3、履行地点:瑞典哥德堡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约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署地点:中国大连
7、其他条款:合同对技术资料、质量标准、保密义务、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对公司2023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较好履约能力,但鉴于本合同履行期间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如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