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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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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海控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泛控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泛控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泛控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泛控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泛控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泛海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泛海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京01破申391号之一,依照相关规定,经债权人推荐,北京市一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案的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位债权人按照通知内容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泛海控股债权人请于2023年7月1日(含当日)前,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须先通过上述网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临时管理人关于债权形式审核通过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工作地址。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若后续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泛海控股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网络补充申报。

(二)若债权人选择不在泛海控股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泛海控股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三)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泛海”。

(二)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已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