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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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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5)。

4、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0.48股。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华峰测控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64.19-1.4)元/股÷(1+0.48)≈42.43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1.4248×(1+0.48)=105.708704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66(实际授予数量)×(1+0.48)=9.8568万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19元/股调整为42.43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71.4248万股调整为105.70870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6.66万股调整为9.8568万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0.48股,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0.48股。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151.44元/股÷(1+0.48)-1.4]÷(1+0.48)≈68.19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1×(1+0.48)×(1+0.48)=45.9984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25×(1+0.48)×(1+0.48)=11.4996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9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0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1.44元/股调整为68.19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21万股调整为45.998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25万股调整为11.4996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980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25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18.5186万股的0.43%。其中首次授予21万股,约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4%;预留5.25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3)授予价格:68.1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8.1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6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24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5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前三年(2021、2022、2023)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后两年(2024、2025)以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基数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2024、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2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998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2022年5月17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11.4996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9806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琳、孙镪、徐捷爽、付卫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27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25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归属8.980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806万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25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5月27日。

(二)归属数量:8.9806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6人。

(四)授予价格:68.19元/股(公司2022年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51.44元/股调整为68.1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蔡琳、徐捷爽、周鹏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以上人员的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74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5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18.5186万股的0.09%。

(3)预留授予价格:68.1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8.1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预留授予人数:24人。

(5)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5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前两年(2022、2023)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后两年(2024、2025)以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基数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X)进行考核,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998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2022年5月17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11.4996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74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17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归属2.874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44万股,归属期限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17日。

(二)归属数量:2.8744万股。

(三)归属人数:24人。

(四)授予价格:68.19元/股(公司2022年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51.44元/股调整为68.1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的2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测控”)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5,099,531股增加至135,367,189股。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等事宜。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故而本次修改章程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股本以完成归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登记。

本次对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其中,蔡琳、孙镪、徐捷爽、付卫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其中,蔡琳、孙镪、徐捷爽、付卫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其中,蔡琳、孙镪、徐捷爽、付卫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5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