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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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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修订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C2443健身器材制造”。截至2023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87倍。本次发行价格40.11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康力源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东海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11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5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6月5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6月2日(T-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康力源所处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按照国家统计局2019年修订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康力源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C2443健身器材制造”。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4.87倍(截至2023年5月31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40.11元/股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31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1,667.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2,592.23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0.11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6,863.37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816.3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9,047.02万元,不足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康力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23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康力源”,股票代码为“301287”,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康力源所属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修订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康力源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C2443健身器材制造”。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1,667.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上发行1,66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667.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0.1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4.87倍。(截至2023年5月31日(T-3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2022年度及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104.63万元和7,250.2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5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6月7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6月7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40.1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多系列、差异化、定制化健身器材研发、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修订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康力源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的“C2443健身器材制造”。截至2023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87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6.65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2023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4.87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2.91倍,低于2023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6.65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至2023年5月31日,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平均市盈率如下:

注:统计截至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以来,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走势波动较小,5月中旬以来整体呈现平稳上行趋势。具体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综上,发行人按照40.11元/股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截至2023年5月31日(T-3日),与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截至2023年5月31日。

注1: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2023年5月31日数据;

注2:静态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扣非前/后EPS=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3年5月31日总股本;

注4:康力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6,667.00万股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按照2022年数据计算;

注5:考虑可比公司经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对市盈率影响等,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和异常值(金陵体育、三柏硕)。

2023年5月以来,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有所波动但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40.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后)的算术平均值50.70倍。考虑到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股票定价合理。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截至2023年5月31日;

注1: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2023年5月31日数据;

注2:滚动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滚动扣非前/后EPS=2022年第2、3、4季度及2023年第1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合计数/2023年5月31日总股本;

注4:康力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6,667万股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按照2022年第2、3、4季度及2023年第1季度审阅数据计算;

注5:考虑可比公司经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对市盈率影响等,计算滚动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和异常值(金陵体育、三柏硕)。

2023年5月以来,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有所波动但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40.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2.91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滚动市盈率(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后)的算术平均值50.11倍。考虑到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次股票定价合理。

本次发行价格40.11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87倍(截至2023年5月31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后)的算术平均值50.70倍(截至2023年5月31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

(1)全球体育产业稳定增长,亚洲市场潜力较大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品质逐步提高,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快速扩张,逐渐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柱。2013年全球体育产值为7.5万亿元,据普华永道统计,全球体育产业在2014-2019年的平均增长率为7.4%,产业增长趋于稳定,预计2020-2025年全球体育行业增长率为6.4%。

全球体育产业规模增长率(%)

数据来源:普华永道、前瞻产业研究院

从全球各洲体育产业增长率情况看,北美洲和欧洲体育产业起步较早,目前发展较为完善,2014-2019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0%和7.8%,未来增长趋于稳定;亚洲地区2014-2019年平均增长率为8.4%,未来发展潜力较大,2020-2025年亚洲体育产业将加速扩张,增长率达8.70%。

从全球各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看,2016年韩国、美国、法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分别为3.00%、2.90%、2.90%,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相比之下,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0.90%,与发达国家水平差距甚远,发展空间较大。

2016年各国体育产业增加值/GDP(%)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中银国际证券

从人均体育消费水平来看,2011年德国人均体育消费水平已达470美元,2013年法国人均体育消费水平约310美元,美国约620美元,而我国2014年人均体育消费水平仅为145美元,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体育产业增长空间较大。

各国人均体育消费水平(美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中银国际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