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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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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 天润 公告编号:2023-046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简称:*ST天润,证券代码:002113)于2023年5月30日、31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19日、27日、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解决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已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解决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告》、《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外,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6月1日,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1元/股,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润”变更为“*ST天润”。

(二)公司控股股东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详见公司 2023年5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岳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任一民律师为负责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 2023年5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岳阳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会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若岳阳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