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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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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份产销快报

2023-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6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份产销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辆

注: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2023年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小康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

● 赎回价格:101.271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6月26日

● 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

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16日(“小康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3年6月21日

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21日(“小康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3年6月21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小康转债”将自2023年6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0.1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101.271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小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2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小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17元/股的130%,已触发“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小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小康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小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2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小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17元/股的130%,已触发“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6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小康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271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2%;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上一个付息日为2022年11月6日,因周末因素顺延至2022年11月7日实际发放)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3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232/365=1.271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271=101.271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小康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小康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年6月2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小康转债将全部被冻结。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6月2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小康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16日(“小康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收市后,“小康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21日(“小康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3年6月21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3年6月21日收市后,“小康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自2023年6月26日起,“小康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小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71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017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小康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71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71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16日(“小康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3年6月1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6月21日(“小康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3年6月21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小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小康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小康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271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小康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小康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年6月1日收盘价为126.56元/张)与赎回价格(101.271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小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投资战略总部

联系电话:023-65179666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63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已经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1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6.7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6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合同金额为70,00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05,401.9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5月,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均已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510160460

成立时间:2003年5月

注册地址:十堰市东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昌东

注册资本:捌亿元整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东风牌乘用车、微型货车和微型客车系列产品及汽车零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250,911.60万元、负债总额948,960.15万元、净资产301,951.45万元、营业收入836,359.97万元、净利润62,913.58万元。

(二)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47471695N

成立时间:2003年9月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盛泰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昌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次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227,206.95万元、负债总额179,733.14万元、净资产47,473.80万元、营业收入274,541.34万元、净利润12,862.8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05,401.92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3.01%。公司对外担保全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其他外部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