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4837号”,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175,043.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1,168,685.3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659,917.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的数据,2022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5,735亿美元,同比增长3.2%,与2021年的26.2%相比显著放缓。受宏观经济、国际局势、终端需求低迷等多方面影响,集成电路封测行业呈现下行趋势,尽管近期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但集成电路行业尚处于消耗库存阶段,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经营资金周转压力,特别是考虑到后续产能扩充计划需要持续购置设备,公司存在预留经营资金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先进封装和测试业务,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封测技术解决方案,处于半导体产业链的中下游,公司在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深耕多年,且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此外,公司于2015年将业务拓展至非显示类芯片封测市场,该领域已日渐成为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及未来重点发展板块,因此,公司存在预留资金用于新技术研发及验证的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终端消费需求低迷,集成电路行业呈周期性下行,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1年略有下降,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仍处于持续扩产阶段,固定资产投入较高、设备购置资金量需求较大,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扩产阶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并且为布局新产品需要持续研发投入,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提出上述分红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以满足公司设备购置、产能扩充、经营周转、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效表决票8票,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环境、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9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87,373,816.76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183.2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2,626,183.2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2769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9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净额的29.66%,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6,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4,345.32万元置换截至2023年4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527.99万元置换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73,816.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183.2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2,626,183.24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769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且已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737.3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止2023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4,873.31万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24,873.3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345.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7.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73.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24,873.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
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
修订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769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903.7288万元变更为118,903.728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8,903.7288万股变更为118,903.7288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士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议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职国际的审计报酬是120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同意将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议案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罗世蔚先生和余卫珍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本次拟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本次交易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1:为避免构成2023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被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2、海宁奕斯伟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海宁奕斯伟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关联关系: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颀中控股(香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罗世蔚担任其资深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4、合肥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合肥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5、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曾经的董事长张莹担任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曾经董事王辉、吴非艰、公司董事余卫珍、罗世蔚、公司监事朱晓玲担任其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左长云担任其财务负责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6、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7、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上述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的产品收入、采购原料及承租房屋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审议的议案》和《关于招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审议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的采购以日本、韩国的供应商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四、2023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及时间
(一)额度:公司2023年度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三)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