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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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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5人,代表股份269,390,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14,983,936股的29.4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股份253,342,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68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6,047,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0,27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58%;反对8,747,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2%;弃权369,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2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333%;反对8,747,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492%;弃权369,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75%。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0,27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58%;反对8,747,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2%;弃权369,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2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333%;反对8,747,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492%;弃权369,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75%。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0,496,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5%;反对8,890,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00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720%;反对8,890,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09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772,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0%;反对9,614,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689%;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029,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267%;反对9,614,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54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0,496,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5%;反对8,890,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00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720%;反对8,890,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094%;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54,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30%;反对8,93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15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10,9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218%;反对8,932,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59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236,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20%;反对9,150,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6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92,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110%;反对9,150,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70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263,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21%;反对9,123,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86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19,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732%;反对9,123,6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08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谭少群先生、张景先生、冯东兴先生、 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选举谭少群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958,7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15,20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36%。

表决结果:谭少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2选举张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313,7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08%。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570,2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62%。

表决结果:张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3选举冯东兴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982,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2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78%。

表决结果:冯东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4选举谭奇材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59,982,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19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77%。

表决结果:谭奇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5选举冯俊秀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174,8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31,3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418%。

表决结果:冯俊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6选举肖永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4,961,6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12,218,10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974%。

表决结果:肖永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赵曼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490,8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6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47,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6.5403%。

表决结果:赵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02选举田志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173,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8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29,59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315%。

表决结果:田志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03选举吴德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356,2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6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612,69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14%。

表决结果:吴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俐女士、肖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李俐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183,5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2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40,0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42%。

表决结果:李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1.02选举肖建明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60,088,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7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344,98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32%。

表决结果:肖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冯德雄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杰、周凌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在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发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谭少群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谭奇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谭奇材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出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谭奇材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冯东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冯东兴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冯东兴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肖永超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聘任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联系方式附后。

肖永超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肖永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冯俊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刘慧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期均为三年。

冯俊秀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冯俊秀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慧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常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常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后:

一、个人简历

刘慧芳女士: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董事。刘慧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常勇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常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中级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5578818

传真:027-85578818

电子邮箱:fxkj0926@chinafxkj.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在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发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经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李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选举李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俐女士: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福星惠誉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星惠誉工会主席、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李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