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5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赵强,董事、总经理刘栋,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鲍乡谊,独立董事窦刚贵,独立董事葛炬,独立董事宋岩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亚丽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现场及视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冯燕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