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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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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逸众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云逸众谋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37,033,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云逸众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股东云逸众谋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6月2日,因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云逸众谋的持股比例由6.40272%减少至4.99999%,且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云逸众谋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云逸众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从科技

股票代码:6883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

股权变动性质:因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的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

执行事务合伙人:万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10月2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3C9XF

主要股东:姚志强持股22.14%、泰安量利友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56%、上海京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90%、杨倩持股8.81%、殷豪持股7.29%、贺跃东持股5.21%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

邮政编码:3158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自身需要,云逸众谋减持云从科技股份及开展转融通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云逸众谋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云逸众谋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权益数量为47,423,069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6.402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权益数量为37,033,469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云从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万珺

2023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万珺

日期: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