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春燕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海坚先生、李文秀女士、李杰先生、蒋孝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燕女士、马腾先生、方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春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泽平先生、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以上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在此,公司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坚先生简历
李海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香港金名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集财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海坚先生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彩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0,666.67万股,占比26.3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文秀女士系母子关系,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峰先生系兄弟关系,李海坚先生通过汕头市集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前海彩时100%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海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秀女士简历
李文秀女士,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董事,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金时置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固康生物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彩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云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金时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秀女士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666.67万股,占比46.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海坚先生系母子关系,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峰先生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秀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文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杰先生简历
李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杰先生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68万股,占比0.0288%,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孝文先生简历
蒋孝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南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衡冶工人报》编辑、记者,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现任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市场区域经理,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孝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孝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孝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春燕女士简历
郑春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历任成都文化用品钟表有限公司会计、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崇州市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成都川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任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截至目前,郑春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燕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春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春燕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腾先生简历
马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墨子学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截至目前,马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腾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腾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方勇先生简历
方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成都西餐品牌管理公司“欧洲房子”总经理、都江堰古城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市盛百行海上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翰英未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创始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翰英芳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方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勇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泽平先生简历
杜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汕头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现任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杜泽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泽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泽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伟先生简历
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市场区域经理。
截至目前,江伟先生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8,378股,占比0.0014%,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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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1、2、3项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其中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2023年6月1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邮箱:jszq@jinshigp.com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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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 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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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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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近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19名职工代表(应到19名,实到19名)出席了此次会议,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
经到会职工研究决定,同意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徐波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后开始履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深圳之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顾问经理,现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经理。
截至目前,徐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号)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4,73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5,699.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03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了“苏公W[2019]B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4月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为“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金时印务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注销专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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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注销日的合计金额3,408,775.8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上接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