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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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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3版)

2023-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凤祥、熊俊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云、周玉清作出如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GDR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关于修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关于修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除下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2: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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