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3-029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鼎龙,股票代码:002502)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5日和2023年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询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涉及的相关更正数据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组织《问询函》所涉问题的核实及回复工作,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前述问询函尚待回复及披露外,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因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经核查,公司暂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