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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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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公司于2023年6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经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刘海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并通过《关于提名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06月0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06月0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基本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括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下属公司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 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相关规定,现拟调增公司与中国中铁下属公司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2.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中铁下属公司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底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00,329.12万元,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限额为126,200.00万元,使用额度比率为79.50%。

除上述额度调整外,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7-9-12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注册资本:2,457,092.9283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法定代表人:陈云

业务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613万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230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154万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49.7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中铁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铁下属单位与公司受同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人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关联人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6月0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针对《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是公司基于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平等磋商达成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高铁电气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17.00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6.02表决生效的前提。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4日、2023年6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登记时间:2023年06月27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917-2829128,电话:0917-2829128)。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06月27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王舒平

2、电 话:0917-2829128

3、传 真:0917-2829128

4、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议案17.00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6.02表决生效的前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蔺小金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蔺小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蔺小金先生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蔺小金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蔺小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蔺小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于迎丰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于迎丰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迎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监事就任前,于迎丰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责。于迎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于迎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06月0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于迎丰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迎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当选董事后同意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迎丰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提名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06月0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刘海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迎丰先生简历

于迎丰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本科学历,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07年9月,历任保定铁道变压器厂见习生、三源公司物资经销部经济员、财务科经济员、党办室团委书记兼宣传干事、企业管理科科长、生产科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工厂处党委办公室主任干事、党办副主任、党办主任、监察室主任兼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副总经济师、法律顾问事务部部长、监察室临时负责人、企业战略规划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企划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2020年5月至今,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于迎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涛先生简历

刘海涛先生,1979 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14年12月,历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保定制品有限公司见习生、市场部营销员、企划部主任干事、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12 月至2016 年4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员;2016 年4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员;2018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2019 年 1 月至2020年12月,先后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纪委综合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12 月至今,任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刘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纪委副书记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